各縣(區)、開發區科技局,國家級科技孵化器,各有關企業:
為進一步加強對科技型中小企業的培育和服務,省科技廳制定印發了《關于做好安徽省科技型中小企業備案工作的通知》(科高秘〔2013〕111號,以下簡稱《備案通知》)。根據《備案通知》的有關規定,今年起,我省科技型中小企業將實行統一標準、省級備案、常年受理、動態管理的原則。現將我市做好備案工作的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備案條件
中小企業標準參照國家中小企業劃型標準(工信部、統計局、發改委、財政部〔2011〕300號),科技型中小企業應同時具備以下條件:
1、依法在銅陵市范圍內登記注冊,具有獨立的法人資格、健全的財務會計核算和管理體系。主要從事高新技術產品的研制、開發、生產和服務業務,并有一年以上營運期(2012年4月1日以前成立)。2013年首批備案企業須包括但不限于:轄區范圍內符合中小企業劃型標準,已通過認定的高新技術企業、高新技術培育企業、省級以上創新型(試點)企業。
2、產品符合國家產業政策和技術政策及其發展方向,具有一定的技術含量和技術創新性,知識產權明晰。
3、企業負責人高度重視自主創新工作,具有較強的創新意識、市場開拓能力和較高的經營管理水平。
4、企業研究開發費用占年營業收入的比例達到2%以上,具有大專以上學歷的員工占職工總數的比例達到20%以上,
5、企業新產品或自主知識產權產品的銷售收入占全年營業收入的30%以上。
二、備案程序
1、省科技型中小企業備案工作省科技廳實行常年受理、分批備案公告的辦法,原則上每季度由各市科技局最后一周前向省科技廳提交相關申報材料,下季度首月省科技廳公布備案企業名單。
2、凡符合條件申請備案的企業,必須如實填寫《安徽省科技型中小企業備案信息表》,并附相關附件材料(一式三份),向所在縣(區)、市經濟技術開發區科技管理部門、國家級科技孵化器提出申請,泰祥孵化器內企業、模具創業園內企業直接向市科技局提出申請。各縣(區)、市經濟技術開發區科技管理部門、國家級科技孵化器對備案企業進行擇優推薦,并將備案企業材料一式二份報市科技局,《安徽省科技型中小企業備案信息表》(企業填寫)、《安徽省科技型中小企業備案匯總表》(各縣區、市經濟技術開發區科技管理部門、國家級科技孵化器填寫)同時報送電子版。
3、市科技局對備案企業進行初審后報省科技廳。
4、省科技廳對備案企業進行審核確認,通過審核的企業由省科技廳進行備案公告。
三、監督與管理
1、各縣(區)及市經濟技術開發區科技管理部門、國家級科技孵化器作為我市省科技型中小企業備案工作的責任主體,要切實認真地組織實施此項工作。
2、對經備案確認的安徽省科技型中小企業,作為我市科技管理工作的重點服務對象,市科技局優先支持其申報科技型中小企業技術創新基金項目及其它各類科技計劃。
3、省科技型中小企業備案工作實行動態管理,對已不符合備案條件的企業或存在提供虛假信息、違法違規等行為的企業,各縣(區)及市經濟技術開發區科技管理部門、國家級科技孵化器須提請市科技局取消其科技型中小企業備案資格。市科技局將對企業備案材料進行抽檢。
4、已確認的省科技型中小企業因變更經營范圍、合并、分立、轉業、遷移或歇業的,對其中需保留省科技型中小企業資格的,須按規定程序重新提交備案材料。對生產、經營范圍未改變,但企業名稱發生改變的科技型中小企業,如需保留資格,須辦理更名手續。
5、請各縣(區)及市經濟技術開發區科技管理部門、國家級科技孵化器高度重視此項工作,積極配合,對所轄區域內科技型中小企業進行全面摸底,悉數摸清情況,于2013年4月24日前將首批備案企業材料及電子版匯總后報市科技局。市科技局審核后將統一報省科技廳,為我市2013年創新基金工作奠定基礎。2013年第二批備案申請截止時間為6月10日前,第三批備案申請截止時間為9月10日前,第四批備案申請截止時間為12月10日前。今年備案工作不再另發通知,請各縣(區)及市經濟技術開發區科技管理部門、國家級科技孵化器按照本通知要求,自行組織申報。
聯系人:市科技局高新科 董 晶 2833433
郵 箱:278761975@qq.com
附件:1、中小企業劃型標準規定
2、安徽省科技型中小企業備案信息表(企業填寫)
3、安徽省科技型中小企業備案匯總表(各縣區及市經濟技術開發區科技管理部門、國家級科技孵化器填寫)
2013年4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