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2016年度“1+6+2”系列政策加強實驗室建設實施細則兌現工作的補充通知
發布時間: 2016-03-21
各有關單位:
為規范2016年“1+6+2”系列政策關于加強實驗室建設實施細則政策兌現工作,現對申報材料要求補充通知如下:
1、2015年立項支持、2016年度擬滾動支持的實驗室,依托單位為企業的,提交:1、“企業實驗室經費補助申請表”,2、依托單位所在市先行補助證明;依托單位為高校院所的,提交:1、“高校院所實驗室經費補助申請表”,2、依托單位年度投入實驗室經費的證明材料。
2、符合條件首次申報及申請一次性獎勵的實驗室,按申請須知要求提交材料。
各市和有關高校院所是申報補助管理的責任主體,要通過現場檢查或第三方核查方式嚴格把關,對各類申請材料的真實性和完整性負責。
申報材料的報送方式及報送時間,按科計〔2016〕10號文件統一要求辦理。
特此通知
安徽省科技廳
2016年3月21日